国发[2014]50号文取消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等
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
1. 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58项)
A.下放省级的有:经营港口理货业务许可、国家重点公路工程施工许可、国家重点建设水电站项目和国家核准(审批)水电站项目竣工验收…
B.取消的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认定、测绘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贷款卡发放核准、内河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污染损害责任保险证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核发…
2. 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共计67项)
A.取消26项专业资格:土地估价师资格、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中国职业经理人、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
B. 取消14项技能许可:安全评价人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