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说明
一、《2012年第三季度福建省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以下简称本单价),根据《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建标[2001]196号),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本单价包括:土石方及筑路机械、桩工机械、起重机械、水平运输机械、垂直运输机械、混凝土及砂浆机械、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动力机械、地下工程机械、其他机械等共十二类。
三、本单价每台班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四、本单价由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其他费用组成。其他费用包括车船使用税、年检费等应计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费用。
五、本单价中的人工单价按75元/工日计算,燃料动力单价按全省各设区市燃料动力价格综合取定。
六、本单价的盾构掘进机械台班单价中未包括安拆费及场外运输费、燃料动力费和人工费。
七、本单价的顶管设备台班单价中未包括人工费。
八、本单价已包括油料损耗、电力损失。油料损耗包括加油及油料过滤损耗,电力损失包括由变电所或车间至机械之间的线路电力损失。
九、本单价未包括塔式起重机基础费用、大型机械安装拆卸及场外运输费用,实际发生时,可套用相关定额项目另行计算。
十、本单价的停滞费指施工机械非自身原因停滞期间所发生的费用。施工机械停滞费单列计算,只计取税金。